重拳出击,击碎“跨境暴富”美梦 ——澜沧法院集中宣判一批跨境犯罪案件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4-27 11:33) 点击:154 |
唐山律师带来案情简介 云南省疫情持续出现零星散发病例,为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大背景下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力度,澜沧县人民法院近日对8件18人跨境犯罪刑事案件公开宣判。其中,偷越国边境罪1件3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6件8人,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1件7人。以上18人均获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下面和大家回顾其中三件案例。 案例一:2021年8月4日,被告人黎某为获取高额报酬,按照一男子的安排,驾驶其租来的越野车到普洱市大剧院停车场接到3名偷渡人员后沿思澜高速往澜沧方向行驶,当车辆快到澜沧边境检查站思澜高速执勤点时,被告人黎某停车让该3名偷渡人员下车并翻越高速公路护栏到国道227线等待自己去接,被告人黎某空车驶过边境检查站后下高速,再走国道接到3名偷渡人员后前往澜沧。当日21时被澜沧边境检查站执勤民警抓获。 被告人黎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明知3名乘客是拟偷越国(边)境出境人员而仍然将其运往边境地区,对被告人黎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案例二:2021年7月,被告人黄某、潘某、黄某某共同商量要到境外务工赚钱后购买机票乘机抵达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由黄某联系接运司机后三人共同乘坐汽车从昆明前往普洱市澜沧县。同年8月1日8时,司机开车行至普洱市澜沧县糯扎渡高速公路时,停下车辆让带路人带领三名被告人从高速公路翻越到国道等待接运司机空车绕过糯扎渡边境检查站后,来接他们继续走。当日9时35分,民警在国道227线3581公里+100米处抓获被告人黄某、潘某、黄某某。 三名被告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属情节严重,根据三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对被告人黄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人民币。对被告人潘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人民币。对被告人黄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 案例三:被告人张某在被告人钱某邀约下,为谋取高额非法报酬,两人共同在“浩南”(未抓获)、“旧城以西”(未抓获)的安排、指挥下承租多个地点作为接转、看管偷渡出境人员窝点。2021年3月,澜沧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在其所承租的各个窝点分别抓获10名、5名、14名、3名拟偷渡出境人员。同时,被告人钱某通过微信办证人员伪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二张、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一枚,并寄往昆明。被告人钱某在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民警及时拦截快递,查获上述营业执照副本和印章。而被告人陈某、周某、周某某、李某、刘某为获取非法高额利益,在接收到偷渡人员信息后,自己或安排别人运送以上在窝点查获的拟偷渡人员。 被告人钱某、张某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在他人指挥下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人数众多,俩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钱某伪造营业执照二份、国家机关印章一枚,其行为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周某、周某某、李某、刘某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且被告人陈某、周某多次非法运送,被告人李某、刘某运送人数众多,其行为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告人钱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两万五千元人民币;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对被告人张某犯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五千元人民币。对被告人陈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对被告人李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对被告人刘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人民币。对被告人周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对被告人周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人民币。 “我以为过去那边来钱很快”“我准备到那边赚钱养家”“老板说他们那边月入过万”,被告人当庭如是说道。他们以为缅甸遍地是黄金,偷渡到那边就能够淘金,NO!NO!NO!境外不是的天堂,不法分子正在编织着让你有去无回、流离失所、万劫不复的巨网,请不要再无视法律权威,为了蝇头小利以身试法,跨境犯罪终究是跨不过法律的高墙! 以案释法 澜沧县地处云南省西南边陲, 80.563千米的国境线在高山丛林、沟壑险滩中延伸,山间小路、民间渡口、河道、便道都在挑战着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边境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澜沧法院持续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重拳出击,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跨境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边)境管理秩序。2021年1月以来,共受理跨境犯罪案件221件508人(含毒品犯罪),审结219件503人,结案率99.09%,判处实刑501人,实刑率达99.60%。澜沧法院将继续保持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筑牢稳边安边的铁壁铜墙,为增强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法律链接 我国《刑法》规定的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主要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破坏界碑、界桩罪和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九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条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二十三条 【破坏界碑、界桩罪】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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