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拒绝还款被判刑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4-14 11:52) 点击:133 |
唐山律师介绍案情 只想享受信用卡“先消费后还款”的权利 却不遵守按时还款义务? 当心信用卡还款纠纷拖沓成信用卡诈骗 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 “被告人薛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随着法官落下法槌,薛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其不讲诚信的行为,终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7年期间,被告人薛某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申领了信用卡进行透支,后因无还款能力而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款。发卡行通过打电话、发信函、派员上门等方式多次催收,薛某仍一直逾期未还款,并通过更换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截止案发时,薛某仍欠银行本金共计人民币150608.65元。 涟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薛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对其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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